1“小陈,把你碗里的那块排骨给浩浩夹过去,他刚回国,身体虚,得多补补。”
丈母娘王丽华用下巴指了指我碗里唯一的一块糖醋排骨,语气理所当然。
我眼皮都没抬一下,夹起排骨,在满桌人惊讶的注视下,慢条斯理地放进了自己嘴里。
肉质酥烂,酸甜可口。
五年了,这是我第一次在饭桌上违抗王丽华的命令。
“你!”
王丽华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,筷子“啪”地一声拍在桌上,“陈峰,你长本事了是吧?
一块排骨你还跟我犟上了?”
我妻子林晚晴皱了皱眉,不悦地看了我一眼:“陈峰,你跟妈计较什么?
浩哥刚回来,你让着他点不行吗?”
她口中的浩哥,就是她那个刚从国外“镀金”回来的前男友,张浩。
此刻,张浩正坐在林晚晴身边,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,眼神里充满了对我的轻蔑和审视,仿佛在看一只赖在别人家里不走的狗。
我没理会她们,自顾自地又喝了一口汤,然后用餐巾擦了擦嘴。
这顿饭,我已经吃完了。
看着我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,王丽华气得直喘粗气,指着我的鼻子骂道:“白眼狼!
真是个白眼狼!
我们家养了你五年,给你吃给你住,你倒好,现在连块排骨都舍不得了?
早知道你这么没良心,当初就不该让晚晴嫁给你!”
我心里冷笑。
养了我五年?
这五年,我在林家当牛做马,洗衣做饭,打扫卫生,伺候他们一家老小,连个保姆都不如。
我自己的工资卡,早就被王丽华以“替我们年轻人存钱”为由收走了。
我每天的零花钱,不超过五十块。
住,住的是阳台改的储物间,夏天热死,冬天冻死。
吃,吃的永远是他们剩下的残羹冷饭。
今天这顿“欢迎宴”,要不是为了给张浩接风,我连上桌的资格都没有。
现在,她居然好意思说养了我五年?
林晚晴见气氛越来越僵,拉了拉王丽华的胳膊,嘴上劝着:“妈,算了,为这点小事生什么气。”
说着,她转向我,语气里带着一丝施舍般的优越感:“陈峰,别闹了,我正好有件事要跟你说。
浩哥这次回来,准备在国内创业,我看好他的项目,准备投资他。”
我静静地看着她,等着她的下文。
果然,她顿了顿,轻描淡写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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