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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刑部堂下一语惊澜

发表时间: 2025-09-22
梁都,汴阳。

值仲,刑部堂之,虽轩敞,却因而显得些闷窒。

嘶力竭,更添几分焦躁。

,刑部郎孙敬德面沉如,指尖无敲击着案。

跪着富户张浚,状告侍省监王瑾之侄王昶,夺其祖传田产,殴伤其仆。

证据似确凿,契、伤者证应俱全。

然,孙敬德己波澜起伏。

王瑾乃宦官首领鱼弘志腹,势焰熏

案子,接,如今却如烫芋。

判王昶罪?

罪王瑾乃至鱼弘志。

判?

众目睽睽,张己递得满,清流御史们正盯着此处。

扫过堂记录文案吏们,烦恶更甚。

陈湛便群青袍吏之,职位微,仅令史,负责录案卷。

眉顺目,仿佛全然沉浸于楷,唯偶尔抬,眸处掠过丝与周遭格格与洞察。

穿越至此己余,从最初惊惶到如今竭力融入,梁国官,比史所载更加凶险莫测。

之案,便窍所,亦孙郎退维

“孙府!”

王昶于堂,虽为被告,却毫无惧,反而面带倨傲,“此皆刁民张浚诬告!

己陈模糊,能作数?

价腾贵,,讹诈于

至于殴伤,更子虚乌!”

张浚得浑抖,叩首:“鉴!

契虽,祖所传,官府鱼鳞册备案!

王昶带豪奴占,阻拦,便被其恶仆打伤,舍皆作证!”

孙敬德,清清嗓子,正欲,先将案件押,再转圜——此乃官常法。

忽见王昶呈,其:“此乃买卖双方押之券

字,自愿卖郎君!

府过目!”

孙敬德接过,略,便“券”恐,墨迹犹

便个台阶。

拿起向张浚,音沉:“张浚,此,何话

莫非真本官治个诬告之罪?”

张浚如遭击,面,只:“冤枉!

府,冤枉啊!

从未签过此券!”

氛顿凝滞。

孙敬德定,便欲就此结。

首沉默记录陈湛,尖微微顿。

见孙敬德神其欲就此息事宁

然此举仅冤屈良善,更助权贵焰。

言,于;若言,则必惹祸

己权衡利弊。

孙敬德惊堂即将拍之际,陈湛忽,起,朝着堂揖,音清朗却亢:“府容禀。”

汇聚于此。

孙敬德愣,见区区令史,:“陈令史,何事?

本官正问案。”

陈湛神恭谨,语速平稳,引经据典:“《梁律·户婚》确,‘诸买卖田宅,己印券契者,物主反悔,杖’。

然,《疏议》引《周礼·官·宰》之‘称责以傅别’,郑司农注曰,‘傅别,券也……察之,定其真伪也’。

故律法之本,乃先核券契之真伪,买卖之实,方断案。

今双方券契各执,真伪未辨。

窃谓当先核验此券押指模,并比对官府档之迹、押,乃至传唤当能之、邻佑,逐详查,而非径以方所执之券断另方之罪。

昔汉宣帝曰,‘狱者,万民之命,所以禁暴止邪,养育群也。

能使怨,,则为文吏矣’。

才,必能毫,使冤滞。”

番话,引律、引经、引史,条理清晰,逻辑严密,却字字清晰,砸公堂之

鸦雀无

张浚燃起希望之

王昶首次变,惊疑向陈湛,似令史竟敢,还理。

孙敬德更愕然。

该核验真伪?

究,怕惹麻烦。

此刻被陈湛当堂点,且引经据典,占尽理,若再仅落实,传损官

陈湛,此子平响,竟如此见识胆魄?

着常似偶然经过男子,原本只,此刻却脚步顿,闪过丝极细微惊异与玩

旁随从:“此……

,查查令史。”

,孙敬德沉吟片刻,终于就坡驴,拍惊堂:“陈令史所言,甚

此案疑点,岂断?

着即起,封双方所执契,由刑部、户部派员同核验迹指模,传唤相证,待查清再议!

退堂!”

王昶面青,狠狠瞪陈湛,拂袖而

张浚则激涕零,朝着孙敬德陈湛方向连连叩首。

孙敬德起,面无表从陈湛过,未曾,却句:“事!”

陈湛面,躬相送,仿佛未曾见。

,提起,继续录案卷结语,仿佛刚才语并非

微微用力而指节,透着方才片刻魄。